虐待儿童如何取证维权
法律分析:可以从邻居的证人证言、儿童的伤情状态,医院的证明,录音录像等方面进行取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六十条 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