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

立法调研、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公民参与立法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或法律法规草案稿、立法调研、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论证会、列席和旁听以及立法听证等8种形式。立法的目的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