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法律工作者王海龙

包头酒吧女老板彭程程遇害案今日宣判,被告人王海龙一审被判无期

备受社会关注的乌兰胡同酒吧女经理彭程程被杀案,于今日上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海龙无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5月25日21时许,被告人王海龙与妻子、朋友一行八人在青山区龙江道乌兰胡同酒吧一包房内饮酒期间,王海龙在劝一醉酒的朋友回包房时与被害人彭程程因喝酒之事发生争吵,继而王海龙与彭及其朋友朱某发生撕扯打斗。打斗中,彭程程从酒吧拿出一把水果刀架在王海龙颈部并揪扯至王海龙倒地,在众人的劝说下,彭扔下刀,被劝出酒吧门外。王海龙拿起彭程程扔在地上的水果刀追出酒吧,向彭程程猛刺一刀。朱某见状上前与王海龙打斗,被王海龙刺伤,王海龙继而又向彭程程猛刺数刀。后王海龙弃刀随朋友乘车逃离现场。彭程程在被他人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朱某被捅刺后形成血气胸。5月26日凌晨4时许,公安人员在东河区将被告人王海龙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海龙无视国法,酒后与被害人发生争吵,不能正确对待,竟持刀连续捅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宣判后中,王海龙不服,辩称其没有杀人的动机和直接故意。当庭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