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出方式包括
退出公司的方式有:
1、股权转让。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符合法定情形的,股东可以行使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3、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
4、破产清算退出;
5、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6、利用减少注册资本退出;
7、利用公司被吸收合并注销退出;
8、公司依法解散,清算后分配财产。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