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近年来,我所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财务工作对于促进和保障我所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通过所领导对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和农业局对我所及所属二级单位的审计,发现一些问题。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更好地为科研、经营工作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按照有关规定:凡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固定资产购置后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验收签字,领导签字后,报所在部门的财务部结算。同时应将固定资产情况报所部备案。入帐的同时要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在购入固定资产后,应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同时均应进行计提折旧处理,计提折旧标准可以由自行制定,但根据税法规定房屋折旧年限不得低于20年,电子设备和工具等不得低于5年。

2、****购入的品种权,应在购入时计入无形资产。同时也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建立严格的领、退货制度。仓库入、退库单由保管员验收入库后开具,报分管领导签字后,财务部才能作为入帐凭证。存货的核

算方法应采用永续盘存制。采用永续盘存制有利于加强存货管理,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但工作量较大,适合采用财务软件进行帐务处理。因此加快实行电算会计化是****势在必行的一项工作。

二、健全、规范经费使用审批制度。

要严格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审批过程的管理与监控。日常经费报销应由经手人、证明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一把手签字报帐。财务人员应严格审核一切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帐,待手续完善后才能报销。

三、加强印鉴管理

财务人员应加强资金管理风险意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四、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人员按照会计档案整理方法进行规范整理。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统一归档至所部档案室。请各会计人员抓紧进行归档工作,在三月底之前将未归档的会计档案归档到位。

五、定期编报财务报表

各部门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将季财务报表上报一份至所部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科。

六、加强会计人员管理

各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岗位(含会计与出纳)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具备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并接受再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顺应当前单位发展的需要。因此,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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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篇2]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财务报销程序和报销标准,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近期工作重点,特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1、严格执行《宁西林业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在各单位(部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规范各项报销程序。

2、各单位年度计划内的各项费用,请按本单位费用进度情况控制使用,定期监督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支的计划外费用或追加年度计划的,需按程序报局计划财务科审核(汇总)后,由局长或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审批后执行。

3、借款及归还要求

(1)、因业务需要的备用金及其他临时性借款,应附相应的费用申请报告;预付款项需要附有相关协议或进度合同,经相关科室(部门)审批后,办理借款业务。

(2)、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紧急事务借款,应在业务完成后7-10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报销冲账或还款手续。局计划财务科应定期清理各类应收款项,进行公布和催收。无故逾期不归还的,相关管理部门不得办理调动、调资、提升等手续及各项福利

待遇,对多次催收不予清还的,由局计划财务科一次或分次从其工资中扣回。

4、加强原始凭证的管理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规范填制,不得出现涂改、挖补等情况;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保证业务和凭证的真实性、各要素必须齐全,对办公用品、材料配件等大批商品,应由售货单位另附清单,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票据,不予报销。对不符合原始凭证要求的业务,局计划财务科有权予以扣收并做作废处理。

5、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

(1)、独立核算及报账制单位:会计或报账员汇总本单位各项符合要求的报销款项→单位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核→计划财务部门审核→主要领导审批。

(2)、机关工作人员:报销人整理汇总符合要求的凭证→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计划财务科审核→主要领导审批。

6、紧急或特殊事务的处理

如具有审批权限的局主要领导因事不在单位,对于紧急或特殊的经济业务,局计划财务部门可电话请示后予以办理,并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7、具体费用处理要求

(1)、差旅费用按照局下发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执行。凭经过审批的出差派遣单和实际出差的时间、费用填制“陕西省宁

西林业局差旅费报销单”。按原始凭证管理和相应的审批程序进行办理。

(2)、会议费用必须附有相关会议通知文件,按相应的会议标准及有关规定报销。严禁将会议费与就餐(业务招待)费用在同一费用报销单上填列。

(3)、行办及独立核算单位车辆费用应填列“陕西省宁西林业局车辆费用报销单”。按各车辆运行路线、油料费、修理及材料费、路桥费及其他费用项目填报。修理及材料费须附修理单位的修理清单;路桥费必须是该车型的实际费用,严禁将其他车辆路桥费列入其中。

(4)、各报账单位统一填列“陕西省宁西林业局费用报销汇总单”,对差旅费、会议费、电话费、水电费、车辆费用等相关费用进行认真汇总后按程序审批报销。

(5)、业务招待费必须严格按局行办公务接待的有关要求执行。报销时需附由行办审核的接待申请单。

(6)、职工医药费应由局医保办或离退办负责收集整理并审核,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销(或发放)。

8、费用归属情况

(1)、局经营性单位费用按财务计划在本单位执行;

(2)、业务招待费(除经营性单位)统一在企业财务中核算;

(3)、保护区费用统一在保护区专项资金中列支;

(4)、报账制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日常发生的差旅费、办公

费、电话费、水电费、车辆费用、会议费、培训费、护林防火费、机关科室零星维修费等均在天保经费专项资金列支;

(5)、特殊性业务由计划财务科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9、有关事项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陕西省宁西林业局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