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冷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吗
法律主观:
一方有冷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冷暴力,顾名思义,它首先是暴力的一种,是指不是通过殴打等行为暴力解决问题,而是表现为语言的嘲讽、故意忽视、躲避、冷漠、轻视、疏远和漠不关心等,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家暴立案的三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发生;,2.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3.公安机关有管辖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家暴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自己权利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被加害人拘禁,导致不能在三年内起诉,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