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告公司做宣传册受法律保护吗

受法律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因此,广告片的版权由广告片制作公司所有,但广告制作公司必须在获得广告片中涉及他人作品(如有)的相关授权的情况下行使自身的著作权。如果广告主与**公司签有协议,广告的版权归属依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时,广告片的版权仍由广告制作公司享有。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还应在与广告片主创人员、演职人员订立的合同中加入版权条款,就著作权归属达成协议,确保获得广告片的完整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