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拜托了!

1.请问这房屋到底属于谁

房证是你叔叔的则房屋所有权人是你叔叔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依据是物权法17条

2.现在这套房子想过户到我,叔叔奶奶都同意了,奶奶也写了遗嘱,但是姑姑不同意

既然房屋产权是你叔叔的,那么你奶奶和你姑姑都无权干涉

3.她是这样说的 我不知道有没有道理

你爷爷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分配,确实她说的人选都有份

只是你爷爷的遗产中必须先除去属于夫妻***同财产中属于你奶奶的一半,剩下的才是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因此就房屋而言你奶奶分得的不止一份

但是以上都是在房屋是你爷爷遗产的情况下才继承,事实上早在你爷爷在世时就把房屋处分给你叔叔了,现在房屋是你叔叔的财产而不是你爷爷的遗产

4.房产证过户 应该是叔叔和婶婶签字就行了吧

如果是你叔叔婚前取得的财产就不是夫妻***同财产,对于婚前财产的处分你婶婶无权干涉

5.土地证 就得大家一起签字 是么

如果是城镇建设用地的话,是实行地随房走的规则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依据是物权法147条

也就是说,虽然房屋转让而房屋之下的土地未转让但是依法是房屋转让的同时及于地下土地一起,这个就是147条的地随房走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