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关消防通道的规定出自哪部法律法规?谢谢!

有关消防通道的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

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都安有消防指示灯。

《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扩展资料:

案例:

深圳宝安区32家单位占用消防通道被警告

2015年4月15日从深圳宝安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获悉:为大力打击随意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车能够快速顺利到达火场开展灭火救援,宝安警方近日开展了消防车通道整治行动。

据消防民警介绍,本次开展的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治行动主要针对社会单位堵塞、乱占消防通道的行为。在开展整治行动期间,宝安警方按照违法必究的原则,一经发现存在堵塞、占用的消防违法行为,轻则口头警告,重则处以5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统计,4月1日至4月14日,深圳市友谊书城有限公司松岗店、深圳市明鑫印刷有限公司、深圳市永昌机电有限公司等32家单位因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遭到警告。

同时,消防部门呼吁市民不要占用消防车道停放机动车辆,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市民如发现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也可拨打96119有奖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参考资料:

人民网-深圳宝安区32家单位占用消防通道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