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拿破仑的一系列立法

1804年颁布《拿破仑法典》(即《民法典》)、1807年颁布《商法典》、1810年颁布《刑法典》,这些成文法典成为了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社会的法律规范。

《拿破仑法典》原名是《法兰西***和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民事法典,分3篇,35章,2281条,法典于1804年推出,大多数条款拿破仑都亲自参与了讨论,据说,在召开的关于民法典制定的100多次会议中,拿破仑亲自出席的就有90多次,《拿破仑法典》已不再单纯是一部法学作品,而是代表着鲜明的时代和政治的色彩,正因为拿破仑做出的突出贡献,《法国民法典》又被称之为《拿破仑法典》。

《拿破仑法典》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宪法、商法,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法制体系,构成了拿破仑时代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法国六法体系。这些成文法典的制定极大的促进了当时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法国法制社会的法律规范。《拿破仑法典》还包括物权、债权、婚姻、继承,以及许许多多沿用至今的民法概念,是第一部把当时的基本原则、精髓完整传承到近现代社会的民法。

《拿破仑法典》,在法律上保障了新建立的小农土地所有制。其确保了私人财产所有权的神圣不可侵犯,确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交易和价值秩序,进一步的传播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果实,维护了法国普通民众的基本人权。将《人权宣言》中关于财产权、名誉权等基本人权概念化、具体化,正因为如此,许多人认为《拿破仑法典》是法国大革命结束的一个重要标志和产物。

《拿破仑法典》在拿破仑军队占领的国土曾强行实施,因此在历史上流传甚广,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所有法律几乎都借鉴了这部法典,它规范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秩序,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体现了法国大革命的原则、精髓,

当拿破仑兵败,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岛时曾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那四十多次胜仗(实为五十余次),滑铁卢一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全部记忆。但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们忘记的,它将永垂不朽—就是我的这部《法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