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4月颁布。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义务教育,这意味着年龄的“儿童和未成年人”必须接受9年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法的发展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法律义务

义务教育法的发展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虽然只有18个,“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已成为法律义务。

强制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一项要求儿童和青少年接受的法律,国家、社会和家庭必须保障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的年龄对儿童和青少年实行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制度。义务教育也被称为强迫教育和义务教育。

教育年限

中国的义务教育法规定,教育年限为9年,符合中国国情,是适宜的。从我国的学术制度来看,九年或八年义务教育包括教育和主要义务的次要义务。学龄儿童和未成年人按照规定的教育学校完成九年或八年义务教育学习,可以达到初中毕业的水平。

教育制度

目前,我国现行的“六三治”义务教育制度的实际情况(即六年制小学、中学三年制)、“五四”(即“五四”)。四年制小学,并建设“九年”三种教育。还有一些地区,8年制义务教育,即5年制的小学和3年制的高中,目前正处于从8年到9年的过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