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角度看误杀的案例
先说结论,偷猎者可能触犯非法狩猎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制造枪支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这个案例可以说是法考案例在现实生活中的演绎。从偷猎者角度来说,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仅有捕猎的故意,行为上导致了死亡结果的发生,属于抽象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由于有捕猎的故意,应该涉及违法捕猎的相关罪名。另外是否成立故意杀人罪,还要看捕猎者是否能够预见村庄附近可能有人出现,是否仍放任结果发生。如果能够预见仍放任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至少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虽然有意外事件的可能性,但实践中以意外事件作为辩护的理由极难被采信。另外还要看偷猎者在埋尸时女子是否已经死亡。如果确认已经死亡,则埋尸行为与射杀行为是一致的,不应单独评价。
但偷猎者非法狩猎、持有枪支,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非法制造或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对误杀非法捕鱼女子,也需要进行民事赔偿。
2020年12月,浙江省长兴县也发生类似事件,经法院审理后,犯罪嫌疑人犯非法狩猎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制造枪支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7个月不等的刑事判决,并判令部分被告人向被害人家属支付***计100万元的民事赔偿。在开庭前,在法院的主持下,涉及民事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参考上述案例,鄂州一案的判决结果应与浙江长兴县案件判决结果相差不大,具体量刑结果还要看被告人与受害者家属赔偿调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