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不报备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国疫情呈多点发生、局部暴发态势,疫情传播风险增大,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提示如下:
主动报备是自觉履行“四方”责任,也是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四早”措施,有效防止疫情输入蔓延,控制疫情传播的关键一环。请广大群众通过“健康通辽权威发布”等官方权威媒体了解各地区最新疫情动态,有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有病例报告未提及风险等级的地级城市、口岸城市旅居史的来返库人员,或与密切接触者时间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工作单位报备,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立即进行核酸检测,主动配合排查流调、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各市场主体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留观等措施。
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1、防护物资严重不足。各区县均反映工作人员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短缺,而且买不到,尤其是担负重要防控职责的卡口的工作人员缺少专业防护,一般只有一个口罩,存在感染风险。
综上所述,疫情防控不报备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已经详细的指出,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带好口罩,做好防护,及时报备,保护好自身安全,健康绿色出行。
法律依据: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犯罪事实、情节等,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