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共同的首要义务和天职是( )
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的义务。有履行医师职责,不违反禁止性医疗操作规范的义务。对危重患者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不得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义务。有尊重患者人格,保守患者隐私的义务。有不得出具虚假医疗证明的义务。
法律分析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1)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操作规范的义务:是最低的医德要求;(2)如实记载和妥善保管病例的义务:是确保为病人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根本保证;(3)如实告知和说明义务; (4)抢救及转诊的义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抢救危急病人,是医务人员执业时会经常遇到的情况,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造成医疗纠纷或者严重后果,产生不好的影响。对于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不能因为强调挂号、缴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有紧急手术抢救指征的急诊抢救病人应立即直接送进手术室; (5)保护病人隐私的义务。医疗机构所具有的义务都体现在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就比如说医院如果随便向其他人收受患者的病情资料,这种行为肯定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如果患者到医院就医之后,医院没有及时的对其进行诊治导致贻误病情而去世的,这也是典型的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