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实缴强制退出

法律分析:作为公司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七条 决议除名仅适用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如对股东进行除名,须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1、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此种情形为股东未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如股东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或抽逃部分出资则不得对其除名。2、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股东未履行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的,公司并不能就此对股东直接进行除名,还需要先进行除名前的催告程序,给予其合理缴纳或返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