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是不是允许娶四个妻子?

是的,对于一夫多妻,《古兰经》里面有这样的规定:“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么,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伊斯兰教在允许娶四个妻子的同时,还有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公平对待各妻”。如不能公平对待,那么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一夫一妻的穆斯林大有人在。

在以男性为中心的伊斯兰社会中,男性因具有延续血统的权利,所以在性行为上有相较于妇女更大的自由权;女性穆斯林则有保护血统纯洁的义务,在性行为上绝对不允许越轨。因此,伊斯兰法明确规定男子可以娶多妻纳多妾,而前提只是男性可以公平地对待她们。

伊斯兰法还规定,男人娶的妇女必须是纯洁的,而不在乎男性在贞操方面的纯洁性。《古兰经》曰:“她们应当是贞节的,不可是淫荡的,也不可是有情人的。”对于不守贞操的婚姻的处分,夫妻双方具有不同的权利。

《古兰经》曰:“你们的妇女,若作丑事,你们当在你们的男人中寻求四个人作见证;如果他们已经作见证,你们就应当把她们拘留在家里,直到她们死亡,或真主为她们开辟一条出路”显然,在不贞问题上,丈夫对于不贞妻子的处分更为严厉。

扩展资料

人文背景

公元6世纪末7世纪初,阿拉伯半岛的社会经济正处在原始社会制的迅速解体和奴隶制社会逐步形成的大变革的时期,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生产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频繁的贸易交往中,出现了如麦加、叶斯里卜等商业城市。

但居民的大部分是按血缘关系结为各部落的贝都英人,由于地理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贫困,各部落经常发生为争夺牲畜、牧场、水源、土地的连绵不断的战争,加剧了阶级的分化,产生了一大批拥有奴隶、牧场的氏族贵族和商业贵族。

城乡贵族的相互勾结,加重对广大农牧民和小手工业的经济剥削。也就在这一时期,拜占廷和波斯两大帝国为争夺也门到叙利亚商道所进行的长期侵略战争,使半岛初步繁荣的经济蒙受了巨大的损失,田园荒芜,城市变成瓦砾堆,许多人背井离乡。

公元572—628年,波斯对也门的统治时期,由于商道的改变,曾是阿拉伯半岛经济命脉的麦加等地的过境贸易迅速衰落,社会矛盾加剧,广大农牧民纷纷破产,沦为奴隶,造成了阿拉伯半岛的贫困局面,出现了买卖奴隶和妇女等罪恶现象。

穆罕默德及追随者,在这样一种社会经济条件下,创立了伊斯兰教。也由于在这样一种社会经济条件下,依靠群众的生活和心里状态,伊斯兰教的出现有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伊斯兰教这种宗教是适合于东方人的,特别适合于阿拉伯人的,也就是说,一方面适合于从事贸易和手工业的市民,另一方面也适合于贝都英游牧民族。”

产生伊斯兰教的社会经济条件,也就是《古兰经》及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形成的社会基础;《古兰经》及早期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思想,对于当时的社会改革,完成国家统一,无疑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作品背景

《古兰经》是在公元610—632年的时间内,由安拉陆陆续续地、零星地下降给穆罕默德的启示。文献记载,公元610年伊斯兰历9月(斋月),安拉在“盖德尔”的吉祥夜晚,命天使斋拜莱伊理(或译加百列)向穆罕默德开始陆续传达启示;直至公元632年穆罕默德逝世为止。

《古兰经》不是穆罕默德在世时完成的,当时虽有一些记录,但比较分散,经文片断主要记录在骨片、石头、树叶上,后来有几个能背诵穆罕默德启示的忠实信徒在反对冒牌先知穆赛里玛的战斗中牺牲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担心穆罕默德学说今后会中断,不能长久地传下去,便由欧默尔于633年前后向哈里发艾卜·伯克尔建议整理《古兰经》。

由宰德最终完成这一工作,并交由艾卜·伯克尔保管,伯克尔死后由欧默尔保管,欧默尔死后由他的女儿、穆罕默德之妻哈福赛保管,后来,叙利亚和伊拉克的穆斯林为《古兰经》的读法而发生争执,哈里发欧斯曼便又指定宰德等人于公元653年重新修订,制定由官方公布的定本,这就是流传至今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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