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规章可以在法律
不可以。
1、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2、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它制定的文件只能称之为规章,它只能制定税收方面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