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的车子肇事原车主要担责吗

法律分析:

因车辆完成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车辆登记过户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车辆买卖从交付时就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应受其规定的调整。也就是说,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责任,车辆买卖未过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房子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

4、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如因买卖而过户,为买卖合同;

5、需要的其它材料。

二、房子过户的流程为:

1、确认产权。

2、签订买卖合同,交付定金,但定金并不是直接交到房主手里的,而是交给中介公司保管。

3、拿到购房合同后,带上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4、先交付首付款,然而填写银行贷款申请表,由银行进行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前往房产交易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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