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执行财产罪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1、我国法律没有“非法转移财产罪”,相关的罪名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2、该罪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该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够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才能被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因此,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转移财产,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