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从哪个方面界定了基于互联网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唯渗晌定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我国的互联网,在国家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下,在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中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使人们的生产、工作指锋、学习和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对于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服务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如何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喊虚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