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案责任追究最新情况

念斌案责任追究没有新情况,还是之前的结案情况。

一、念斌案

1、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把念斌推上被告席,一方面是对念斌,不公平,另一方面也错失了继续破案和揭开真相的最佳时机,且凶手目前无法确定。

2.2015年12月,念斌向福州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请求福州中院赔偿念斌人身自由侵害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其物质损失他等。合计人民币15,321,605.15元。在“念斌案”中,国家赔偿最终和解,赔偿119万余元。

3.“念斌案”:2006年7月27日晚,澳前村, 平潭县, 福建省17号两户人家多人出现中毒症状,两名儿童获救后死亡。经过调查,警方很快确定是人为投毒所致,并认为其邻居念斌涉嫌重大犯罪。此后,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念斌4次被判处死刑。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等法院宣判念斌无罪。

二、案件经过

2006年7月27日晚,澳前村, 平潭县, 福建省, 丁云虾17号的两户人家和陈炎娇一家一起吃饭。晚上10点,丁云虾10岁的儿子俞攀和8岁的女儿俞悦相继出现腹痛、头痛、呕吐、抽搐等症状,经医生抢救后确诊为食物中毒死亡。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宣布该案为“人为投毒”,并于当日提起刑事诉讼。2006年7月30日,警方从死者呕吐物和呕吐物中检测出“氟乙酸”的有毒成分,认为死者死于氟乙酸中毒,其邻居念斌涉嫌重大犯罪。根据警方提供的案卷,念斌中毒的动机是,2006年7月26日晚,一名顾客来买烟,被丁云虾叫到她店里(两人都开了一家杂货店),因为仇恨,抢劫了念斌的生意,想教训丁云虾一顿。第二天一大早,邻居家的铝锅里被扔了老鼠药,造成2死4伤。

据了解,念斌准备申请国家赔偿。关于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是否会影响国家赔偿申请,洪道德表示,国家赔偿申请程序可以正常进行。除非公安机关有足够的证据,念斌重新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法院可以暂时拒绝接受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