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是什么

投标函及其附录、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标准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中规定,合同的组成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确认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组成合同的各文件中出现含义或内容的矛盾时,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另行的约定,以上合同文件顺序为优先解释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