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
我国所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对于拒不遵守防疫政策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法律客观:《 疫情防控期间营业网点操作规范》 一、积极稳妥做好疫情防控 1.营业人员在上岗前,要准确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 2.上岗期间,营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各类用品用具要进行消毒,处理邮件快件后双手要消毒并用流水清洗。 3.营业厅明显位置要张贴“已消毒”标识,并注明消毒日期和时间,营业场所要保持通风换气。营业人员要熟悉当地政府对外公布的发热门诊地点及路线。 4.配有红外线测温仪的网点,客户进入营业网点要通过体温测试。对于未戴口罩的客户,要劝说其正确佩戴口罩。如发现客户有发烧现象,要告知其到就近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 5.营业人员每隔2小时要对营业现场使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如遇客流量较大的情况下,加密消毒频次。 二、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6.营业人员收寄物品类邮件快件时要严格验视内件,进行实名收寄。严禁收寄野生动物,避免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对于客户交寄的生冷鲜物品,由于邮件快件消毒等因素,不建议在此期间交寄。 7.对于个人寄往疫情重点地区的医疗用品、用具和药品等,要在系统中录入交寄物品内件属性,并进行妥善包装,确保邮件快件寄递安全。 8.营业人员要主动向客户提示邮件快件在时限及外包装等方面会受到的影响,解释清楚到位,争取客户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