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流程有哪些

一、诉前调解流程有哪些

1、诉前调解流程:

(1)起诉;

(2)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

(3)法院安排诉前调解;

(4)调解员主持调解,调解成功;

(5)当事人不起诉,法院不立案并退还起诉材料;

(6)当事人和解撤诉,不需要出具文书,法院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

(7)调解组织出具调解协议书,法院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

(8)法院立案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9)调解不成功,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诉前调解后可再诉吗

诉前调解后不可再诉,根据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