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和自然人的定义是什么?

一、法人是指什么

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可以依法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和享受民事权利的社会组织,其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人,是自然人为了实现特定目的时的一种手段,其具有独立财产,并且根据其设立目的分为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二、法人的特征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的;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