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没有明文规定土地开发时县政府有权冻结户口?不准当地人上户口和分户口。就算是结婚迁入户口也不行
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土地开发时各级政府可以有权冻结户口。以前这种情况经常有,现在普遍的情况是,不对外称“户口冻结”了,而改成了“内部控制”。这种“内部控制”的效果其实与冻结是差不多的,它的法律背景是1958年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事实上,如果现在公安机关严格执行这个条例的话,冻结不冻结就根本不存在。普遍的情况是执行的不够严,相反很宽松。所以给人造成了一种错觉,似乎户口冻结了,什么都不能迁了。《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现实的问题是:公安机关的经费是由各级政府划拨的...)
如果你们那儿有这种情况,那肯定是不正常的,这种现象有违于法律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的情形,公安机关就必须给申请人入户口,不存在户口冻结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