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号和商标的区别包括
法律分析:商号和商标的区别:第一、功能与作用不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者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记,一个商标一般会和某些特定的商品相联系。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第二、表现形式不同。商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只能用汉字来表示。但商标的表现形式则丰富的多。第三、专用权不同。商号权比起商标权要更简单。商号权只需要按照要求申请企业名称后,即可取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商标法》
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六条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应当是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市辖区名称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时应当同时冠以其所属的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名称。开发区、垦区等区域名称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时应当与行政区划名称连用,不得单独使用。
第八条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得作为字号,另有含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