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公司早九晚五的工作时间,中午包含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吗?法律是对这一个小时是怎么规定的呢?

符合8小时工作制,合法。

朝九晚五是8小时工作制,中午就餐算作工时,但是不能休息。朝九晚六中午可以休息一个小时,用于就餐或者午休,也是8小时工作制。

一:《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二: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只要不超过8小时即不违法,公司执行朝九晚六加一小时休息时间也可行,但一般朝九晚五的中午是就餐时间,并不是休息时间,只不过我们习惯上把午餐当正餐看待,不像欧美国家那么随意,所以就餐时间稍长一些。

一: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日长度为8小时的工作制度。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资本主义早期,工人阶级为争取8小时工作制就开始进行罢工、示威活动。1866年9月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工人代表大会上,根据马克思的倡议,首先提出“8小时工作制”的口号。

二: 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于1917年11月11日颁布了《关于8小时工作制》的法令。第一次世界大战后,8小时工作制被1919年10月国际劳工会议所承认。以后资本主义各国被迫陆续确认了8小时工作制。建国后,我国也实行这一制度。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程,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工会和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和检_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