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建设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之间有何关系

1、民主与法制建设同我国现代化建设之间具有密切关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①经济建设;

②政治建设;

③文化建设;

④社会建设(包括民生建设);

⑤生态文明建设。

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十八大报告

民主与法制建设是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2、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

①社会主义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发扬民主,才能制定科学的法律,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

②社会主义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只有完善法制,才能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民主的成果,才能保障民主的进程。

3、请注意相关概念的历史演变

虽然学术界在改革开放之后经常探讨“法制”和“法治”的区别和联系,但一些重要文献常用是“法制国家”、“法制建设”和“法制观念”等概念。

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此后,“法治国家”、“法治建设”和“法治观念”等概念风行开来。

法制经常相对于民主而言;法治一般相对于“人治”而言。“人治”的特征包括:第一,个人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二,个人可以随意制定和废除法律。

法制和法治是密切相关的。第一,法制是法治的基础: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制,有法可依是法制的基本特征;法治是法制的升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治的基本精神。

一般说来,法治囊括了法制、法治建设包括了法制建设。

2014年10月23日中国***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01版),该决定通篇没有“法制建设”一词,“法治建设”一词出现了10次。

该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总之,法治建设包括了法制建设;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要把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