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和恐吓,有什么区别!遇到这种情况又没证据怎么处理!?

威胁和恐吓没有区别,在遇到有人威胁恐吓的时候,选择报警,这种报警行为属于先行备案,对方有威胁言语但没有实际作出违法犯罪事实的,被威胁人可先行向公安机关备案,一旦威胁人真的做出什么违法行为,警方将会优先调查此人,也就是事先给对方打上记号。

法律分析

如果生活中被人威胁恐吓可以采取报警来保护自身安全,公安部门会对威胁恐吓的情节严重情况进行立案,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不法分子威胁恐吓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视具体情况而定,收到威胁恐吓的骚扰短信,情节较严重,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等行政处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威胁他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后交由法院审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威胁行为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