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教育局咨询电话

同安教育局咨询电话:0592-7022921。

教育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指导、协调我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

2、研究拟订本区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方案,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3、研究制定本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

4、综合管理本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党校、干校,下同)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5、负责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管理和使用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督促落实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年均的教育费用要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平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的“三个增长”情况。

6、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负责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育系统的人事调配工作;制定我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7、主管中等和初等教育招生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会考工作。组织高等教育升学考试工作。

8、规划、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9、组织制订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统筹指导教育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