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主要修改了哪些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发布,并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是依据社会的发展,对刑法中的相关罪名进行修正,使其更符合社会的发展,那么刑法修正案十一主要修改了什么?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主要修改了哪些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的内容比较多,如修改了强奸罪,增加了奸淫幼女的处罚情节,并且增加了一款,有特殊职责人员,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行为的,按强奸罪处理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刑法修正案修改的内容比较多,主要涉及的罪名是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