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有什么法律效力
律师函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这种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预防或抑制风险扩大、中断诉讼时效、澄清事实、制止侵权行为等方面。具体来说,律师函的作用包括:
1、催告对方履行义务。
2、警告对方停止某些行为。
3、问答特别规定或答复特定人。
4、澄清某一事实或进行某项公示。
然而,律师函也存在一些限制:
没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的既判力和强制执行力。如果律师函的内容存在故意失实、捏造事实、夸大其词等问题,委托人和律师都可能面临相应责任。
收到律师函后,不处理会有以下后果:
1、如果不与对方律师会谈,可能会收到法院传票,法院会以被告消极对抗为由,直接判对方胜诉。
2、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上诉,法院的判决会自动生效并开始执行。
3、如果收到律师函后,不履行义务也不积极沟通,有可能会被对方提起民事诉讼。
4、如果构成犯罪(如信用卡诈骗罪等),对方会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5、律师函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如签收后,会中断诉讼时效。
6、在收到律师函后,应认真研究对方的意图,并积极应对为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综上所述:律师函在法律上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其的法律效力并不等同于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