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构成受贿罪主体吗
法律主观:
教师构成受贿罪主体。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