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妻子要求丈夫公证五年内不许结婚生子,这个有法律效应吗?
夫妻离婚,妻子要求丈夫公证五年内不许结婚生子,这个约定其实并不合法,不合法也就不存在有法律效应了。夫妻离婚,关于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可以做出约定,其他违反法律的事情即便约定了,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不必做一些无所谓的约定。就像是你和你的丈夫已经离婚,自你们办出离婚证的那一刻起,你的丈夫就是完全自由的了,作为一个自由人,他拥有法律赋予他的恋爱和结婚的自由,这一些是你不能干涉的。
换句话讲,你若是对你的前夫有感情,那么你就被离婚,没有离婚前你的丈夫是归你管的,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但是,已经离婚了,你已经没有任何资格去管你的前夫了。也许你做出这个要求,为的是孩子,可能你把孩子的抚养权给了你的前夫,你怕你的前夫很快再婚,孩子还小对孩子不利。但是,你的用意是好的,但是你自从离婚的那一刻,就真的再也没有这个权利了。如果真的想为孩子好,最好的就是不离婚。
公证很多人觉得只要公证处公证了就是有法律效力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首先公证处公证也是要符合法律要求的,不合法的事情,公证处是会拒绝公证的。其次,公证处只会依据事实进行公证,不是事实的部分,或者有前瞻性的部分,公证书是不会出具公证书的。那么,你想让你的丈夫公证五年内不结婚不生孩子?这个事,公证处应该不会公证。
明星可能很多人称,很多明星为了抚养权可能会接受不结婚不生孩子的协议。我只想说你情我愿的协议可能会有,但是,这个协议反悔了也就反悔了,不具备法律效力。公证是不可能的,私底下的协议可能会有。
夫妻离婚,妻子要求丈夫公证五年内不许结婚生子,这个没有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