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针对商家先涨价再降价等促销乱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促销降价需明确促销的基准价,也就是原市场价。未标明或者标明促销基准价格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对各种抽红包、试手气、组队分奖金的促销方式,《规定》也将其纳入监管,明确抽奖式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抽签、摇号、游戏等带有偶然性或者不确定性的方法,决定消费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行为。

《规定》还明确,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

违反上述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价格监管法律法规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规定》的出台背景

一是促销已经成为企业扩大销售量的重要手段,加强促销行为规范势在必行。巨奖销售、虚假促销、不履行优惠承诺等不正当促销手段日益多发,影响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诚信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对促销行为的规范,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很有必要。

二是促销已经成为拉动消费新型方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迫切。近年来,经营者通过促销活动让利于消费者,“6·18”“双11”等促销季电商平台成交量不断刷新,反映出促销对消费的强大拉动效果。

与此同时,经营者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使促销规则更加复杂,促销花样不断翻新,促销行为真假难辨。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促销行为,真正让消费者在促销中“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打造让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势在必行。

三是市场监管规则需要不断完善,形成监管合力。市场监管总局成立后,不断加强市场监管规则整合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我国对经营者促销行为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多部法律。

原《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难以全面体现上位法新要求,迫切需要梳理、细化具体法律条款,需要制定一部规范促销行为的专门性规章。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