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人可否在香港开旅店?手续?门槛?

香港是自由港,任何人都可以在港投资,开厂、开店、开旅馆……

1.根据旅馆业条例,"旅馆"指任何处所,其占用人、东主或租客显示在他可提供的住宿的范围内,他会向到临该处所的任何人提供住宿的地方,而该人看似是有能力并愿意为所提供的服务及设施缴付合理款项,并且是在宜於予以接待的状况的。

根据旅馆业(豁免)令,符合以下情况的处所不受本条例规限:在该处所内,所有住宿的提供基准均为就每次出租而言,最短租出期间为连续28天,而如该次出租因任何理由缩短至少於连续28天,将不会免收、退还或减收费用。

以下处所均在受管制之列:

a. 供游客租住的宾馆

b. 开设在非专作旅馆用途的楼宇的旅馆

c. 专作旅馆用途的楼宇

d. 供本地人仕租住的宾馆

e. 汽车旅馆

f. 供度假人士租住的单位

g. 度假营

须领牌的处所不得设於工业楼宇或地库内。

申请牌照

拟开设旅馆人仕必须在开始营业前申请正式牌照。牌照的有效日期可为12至84个月,并须於有效期届满时续期。持有人必须至少於牌照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续期。

申请人亦有责任确保处所符合批约条款、大厦公契条款及其他法例。

申请办法

申请表格可向各区民政事务处及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索取,并可从民政事务总署网页http://www.had.gov.hk/tc/public_forms/forms.htm下载所需表格。申请书填妥后,请交回表格上所指定的地址。

另有说明小册子,详列发牌细则,供申请人参考。

持牌旅馆登记册

如欲查询持牌旅馆的资料,请浏览http://www.hadla.gov.hk/。

资料来自:http://www.had.gov.hk/tc/public_services/licensing/hotels.htm

所以手续不算烦,找到地点,找人设计(包括消防[防火]设备……),向政府申请,领牌照,等批核……

2.连地点、装修、设备,如果是合法经营,最少过千万,无牌、卝法的自当别论……

3.只是电影、电视的夸张,一般不会这样,报警求助多会解决问题。

如果你的投资超过港币六百五十万,可以申请来港定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