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职调查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1.公司名称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2.公司名称未经有权机关核准
3.公司名称与驰名商标冲突
4.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5.公司的经营期限短于拟议交易的需求
6.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未办理延期登记
7.公司的设立未能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8.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法存在冲突
9.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办理相关登记
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资格不符合任职资格
11.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与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不一致
12.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与拟议交易冲突
13.公司设立程序不规范
14.公司实际使用的经营场所与工商登记不一致
15.公司的法定住所使用住宅用房
16.公司未能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检
17.公司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18.公司未设立股东名册
19.对公司的投资超过了母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20.公司未能及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手续
21.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未能及时办理财政登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