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改房买卖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郑州房改房新政策是允许这类型的房屋来进行一个出售,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已交纳应分摊***有建筑面积价款。

对于10层以上(含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对于10层以下的建筑,分摊的***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单位购买。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有房地产,未经其他***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