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外貌歧视法律问题
对于求职者而言,就业歧视会使其经济收入和职业发展受到影响,对于社会来说,就业歧视也会造成人力资源的闲置与浪费。
根据《劳动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印发的《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中增加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劳动者遇到就业歧视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利。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根据《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该法禁止的就业歧视情形更多,比如:不得歧视残疾人,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等等。
政策与服务齐下方可破解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的平等就业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法律实践过程中,仍存在着就业歧视案由确定不足、劳动者的损失不好度量、取证困难等问题。
如何破解就业歧视?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表示,企业不仅要正确认识就业歧视和市场选择的关系,承担社会责任,对员工开展职业培训,也应积极利用技术手段解决劳动者职业发展中的障碍。对政府来说,除了完善反就业歧视制度外,还应强化和完善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通过职业培训、社保补贴等方式,引导用人单位在用人和招聘时不再设置歧视性的求职门槛。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显勇也认为,对于就业歧视,反就业歧视法律体系中的行政实施机制应当公私兼顾,承担起两项重要职责:一是通过行政执法维护社会公***利益;二是通过行政介入实现平等就业权,维护群体化的劳动者利益。他认为,我国应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就业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的监察事项。
事实上,在立法方面,人社部门一直在行动。2021年3月施行的《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机构提供的网络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新规将对就业歧视的禁止延伸到网络上,并给予一定程度的行政处罚,有助于打击就业歧视,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