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法于2020年几月起实施

《中华人民***和国生物安全法》于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生物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生。《生物安全法》***十章八十八条,聚焦生物安全领域主要风险,完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从事下列活动,应当经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1、采集我国重要遗传家系、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或者采集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类、数量的人类遗传资源;

2、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3、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科学研究合作;

4、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运送、邮寄、携带出境。

综上所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促进全社会生物安全意识的提升。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公益宣传,对生物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增强公众维护生物安全的社会责任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生,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