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齐齐哈尔市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翻译队伍建设,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翻译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成立于2008年8月,是隶属于市外事侨务接待办公室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该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我市对外交流与交往服务。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1、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7人。(具体招聘专业及人数详见计划表)
2、招聘对象
英语翻译:国家计划内统招英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俄语翻译:国家计划内统招俄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日语翻译:国家计划内统招日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朝鲜语翻译:国家计划内统招朝鲜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拥护中国***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翻译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翻译专业水平;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翻译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口译:能够熟练进行语言交流,准确把握语言含义。笔译:能够熟练进行各种材料笔译,借助工具书能够翻译各种专业材料,综合业务素质好。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3日—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16:30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市外事侨务接待办公室人事处(市政府一号楼0211室)。
3、报名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详细的个人简历、业务自传;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使用二代身份证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急需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3)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咨询电话:0452—279021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6、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和笔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面试占考试成绩的70%、笔试占考试成绩的30%。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分值折合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面试
面试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口语翻译能力及思维、表达能力等。面试按语种成立考官组,每组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 考生采取两轮抽签方式确定考试顺序号,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基础知识和笔译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对外公示3天,同时以考试总成绩按招录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7、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由市外事侨务接待办公室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医院在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再对其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报考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8、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
9、试用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录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市外事侨务接待办公室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报考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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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齐齐哈尔市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招聘翻译岗位及人数计划表.doc
2. 齐齐哈尔市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招聘翻译报名表.doc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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