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的条款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实质,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它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就是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体现了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公平性。若需要对违法之人从重进行处罚的话,那肯定是要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才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秩序,妨害公***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