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美国人被警察问话就光说等律师

在美国的话,这样警察就会跟你客气点。中国就不会,除非你爸是李刚,这个真行。

由于美国有严格的司法制度,警察任何的盘问都可能被判定为“误导认罪”,这样的认罪属于无效。比如从前美国有一个臭名昭著的强奸犯,他在多个州犯案十多起,后来被警察抓住,起初不承认,但是警察们太恨这小子了,就威胁说:“你不认罪,我们就把你怎么怎么样了。”给这小子吓尿了。全都说了出来,连小时候偷邻居家女孩内裤都说了。结果律师知道了这件事,就申请法官起诉警察,说几个警察误导他的当事人认罪。最后法官裁决所有的误导认罪,全部视为无效,这小子被当庭释放了。因为美国法律规定不能“审问犯人”,判罪的依据是根据事实说服陪审团和法官。所以美国管未定罪的罪犯都叫“犯罪嫌疑人”,哪怕他当着几百个人的面刺杀了总统,由于精神错乱,依然不属于犯罪行为。

明白了,因为美国警察抓到的都是犯罪嫌疑人,可能是无辜的,所以要通过律师来判定是否有罪。中国抓到的就是罪犯,不管你有罪没罪,警察抓你你就有罪,虽然我们也叫嫌疑人,但是意义不同。而且制度不同,美国的警察是人民公仆,非常怕人起诉,有时候被人谩骂都要听着。中国你敢骂警察,至少下辈子你别想开车了,警察叔叔一不高兴,你就进去蹲两天了。

律师有啥用在中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都是警察的事儿。中国警察有时候扮演者,特警、律师、法官的多重角色,太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