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的种类
(一)单一所有权与双重所有权
按照同一物上是否可以有两个以上所有权,所有权可以分为单一所有权与双重所有权。大陆法系国家的所有权形式都是单一所有权,日耳曼法中的所有权存在着双重所有权形式,英美信托制度中信托财产所有权也被学者称为双重所有权,即普通法上的所有权与衡平法上的所有权,或称为名义上的所有权与利益所有权。?
(二)动产所有权与不动产所有权
按照所有权客体,进行划分分为动产所有权与不动产所有权。以动产为客体的所有权为动产所有权,如某人对其购买的洗衣机的所有权;以不动产为客体的所有权为不动产所有权,如某人对其购买的房屋的所有权。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区分意义主要体现在界定两者之不同。其一,取得方式不尽相同。在传统民法中,善意取得、先占等是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不动产所有权通常没有此类取得方法。 [2]其二,变动之公示方法不同。动产所有权变动一般以交付为公示方法(少量动产如汽车、船舶、飞行器等之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法),不动产所有权之变动则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其三,法律限制不同。法律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要多于对动产所有权的限制。
(三)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法人财产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
按照所有权的主体划分,我国财产所有权的类型主要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法人财产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等, 其区分意义在于各种所有权的主体不同。
国家所有权,是指中华人民***和国对于全民所有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物权法》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集体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私人所有权,是指私人依法对其私人所有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法人所有权,是指法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规定,企业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企业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
社会团体所有权,是指社会团体依法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规定,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
(四)公有财产所有权、私有财产所有权和公私混合财产所有权
按照财产所有制形式,所有权可以分为公有财产所有权、私有财产所有权和公私混合财产所有权。公有财产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有财产权主要是指个人财产所有权以及私营企业或者私营团体财产所有权;公私混合财产所有权是指含有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以及私有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混合形式,本质上仍然可以分别归属于公有财产所有权、私有财产所有权。
(五)单独所有权和***有所有权
按照所有权主体之数量,所有权分为单独所有权和***有所有权。单独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为单一的所有权,这是所有权的常态;***有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所有权。 [9]***同所有权关系中,不仅涉及所有权人与其他人的关系,而且也涉及***同所有人的内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