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立案规定

公安局受案立案规定如下:

1、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

2、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3、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受理是没有期限规定的,而对受理的案件决定是否立案的,要及时审查确定。

为有效解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现就改革完善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制度。日前,公安部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

受案立案工作是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惩治违法犯罪的初始和必经环节,没有如实和及时受案立案,就谈不上依法办案。当前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保持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分别接报案并即受、即立、即办的现行模式,改进和加强对受案立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接报案、受案立案进行全要素、全流程网上记载,实现对各部门受案立案工作的实时监控管理和及时纠错。《意见》规定,对于报案不接、接报案后不登记不受案不立案、受案立案后不查处,越权管辖、违法受案立案、插手经济纠纷,以及虚报接报案和受案立案统计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扩展资料:

立案,是指公案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举报、控告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降案件交付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