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大队有拘留权吗
法律分析:治安大队有拘留权。治安大队是公安局的一个部门,可以报公安局领导批准,行使公安机关的拘留权。刑事拘留不超过37天,治安拘留不超过15天。治安大队,是公安部门为了维持一方的社会安定、地方平安、居民安宁、社会动态、户籍管理、户口审批、人口统计而设立的专业队伍。治安大队是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行为人作出治安行政处罚,而必须以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