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受害人剧情简介分集

《不完美受害人》剧情简介及分集剧情如下:

一、剧情简介:

一桩第三方匿名报警的案件,女性受害人赵寻(林允饰)在第一时间否认受到伤害,五天后才报警指控强奸,被告辩护律师林阚(周迅饰)展开前置调查,以无可辩驳的法定事实一一推翻受害人提出的指控证据,迅速使真相大白,刑侦终结,警方撤案。

蒙受个人名誉崩塌、企业黑天鹅效应的被告成功(刘奕君饰)为洗脱污名,由林阚代理,向赵寻发起损害名誉权的民事反诉。随着案情细节披露,赵寻被人肉,被网暴,遭受荡妇羞辱,工作失业,生活失序。在法定事实与内心的“客观事实”之间,林阚面临前所未有的职业伦理挑战,她不知该如何选择。

二、分集剧情(***29集):

1、1-5集剧情:

公安局接到了一通神秘的报警电话,晏明带队到达赵寻和成功所在的酒店,赵寻躲在卫生间,晏明敲了好久她才开门,她直接问赵寻是否被害。赵寻很震惊,最后晏明将这二人带回了队里。赵寻在晏明离开询问室后痛哭起来,她无法判断自己的不敢拒绝是否是自愿。

林阚开启前置调查,一边通过媒体提供的爆料电话、追查报警人身份,一边询问各方当事人。林阚带着康辉去爆料人打电话的公用电话亭查看情况,这附近的摄像头基本都拍不到爆料人的正脸,林阚决定扩大范围,果然他们在一家小店外面发现了摄像头。

2、6-10集剧情:

赵寻赶到现场、为陈默求情,无济于事,陈默被警察带走。林阚陪赵寻到派出所请求警方从轻处罚,但陈默还是因寻衅滋事,被治安拘留五天。高速公路飞驰的车内,双方对峙,发生肢体冲突。林阚突然出手,命令车辆返回,警告保镖已涉嫌绑架。

晏明连夜为其录制笔录、申请将成功刑事拘留。林阚立即通知成功:警方即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林阚向公安机关第一次提交辩护方证据及律师意见,振聋发聩。刑拘第二天,成功就痛失攥在手里不肯放的实权。

3、11-15集剧情:

林阚问警方是否延长成功的拘留期限。由于赵寻提供虚假证词,刑侦陷入困顿,晏明无法答复,反问林阚为什么能预判赵寻撒谎。辩方第二批证据,导致延强立场颠覆,质疑赵寻人品,要求停止侦查、撤案放人。林阚开启前置调查,一边通过媒体提供的爆料电话、追查报警人身份,一边询问各方当事人。

雨夜,林阚独自驾车,开往米芒包力夫妇经营的好望角民宿,发现壁垒森严的建筑和无处藏身的监控探头。一夜间,林阚找到破解削弱指控证据的切入口。回到酒店,林阚发现米芒失踪、房间被翻动过,闯入者劫走米芒。

4、16-20集剧情:

面对现场询问,赵寻没有承认,但她似有隐情欲言又止、及听到晏明询问“你愿意配合警方调查吗”时的点头肯定,让警方做出依法传唤成功的处置。分局刑侦支队认为赵寻不是“完美受害人”,赵寻被林阚送回家,成功恼羞成怒,感觉对赵寻已经失控。

刑事撤案后,洗脱犯罪嫌疑的嫌疑人向指控自己的受害人提出终极疑问:你为什么指控我。赵寻又一次被林阚的善意温暖,愿意接受“封口协议”。赵寻接到人力资源电话,约定交还公司宿舍和物品时,她以为这是一次正常离职程序。

5、21-25集剧情:

林阚通过米芒确认尹声突然获得来路不明的钱财,承诺免费为米芒打离婚,带她去妇联举报备案,介绍朱磊警官给她,确保米芒人身安全。晏明请求林阚阻止成功继续爆料、操纵舆情网暴赵寻。成功派李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一旦林阚拒绝,便请她师父任正律师为他代理。

林阚发现赵寻失踪失联,求助晏明,在晏明帮助下,锁定赵寻手机定位,一路搜寻到赵寻自杀的悬崖边。成功不顾辛路阻拦一意孤行,林阚也看清自己的选择,她变化立场,从成功的辩护律师变为赵寻的公民代理人,作为被告方,替赵寻应诉。

6、26-29集剧情:

林阚突然接到米芒求助电话,说包力得知她去妇联求助,又一次家暴,暴力等级前所未有。米芒被掐脖子、生命垂危,情急下抽刀反杀包力,逃出包家。赵寻被林阚送回家,成功恼羞成怒,感觉对赵寻已经失控,无法预判掌握她下一步举动,事态走向叵测未知。

望海县法院一审判决米芒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林阚代表她上诉到临海市中级法院。最后赵寻胜诉了,被告方需要对原告方进行口头或者书面道歉,并承担此次庭审费用。后续赵寻也对侵害自己名誉的快讯网进行起诉,最后赢得了全面胜诉。

剧集评价:

《不完美受害人》以“职场性侵”案件为剧情切入点,同时引入家暴案件,以“不完美”案件受害人视角探寻背后真相、洞察事件本质。剧集通过刻画案件中涉及到的众多社会阶层及行业领域的人物面貌,多视角展现他们随事件发展而获得的成长变化和情感碰撞,酝酿出层次更为丰富的群像故事。

《不完美受害人》深刻剖析社会议题,梳理性侵害、家暴、网暴、精神PUA等敏感话题背后的发生逻辑,直面人性多元复杂。该剧对案件真相和内里原因进行深层次探究,逐渐展现受害人战胜心底懦弱、树立反抗信念的成长过程,向观众传递出充满治愈的关怀力量。

《不完美受害人》还透过人物在案件中情与法的徘徊,从侧面体现社会司法体系的进步,同时自然有效地向观众普及法律常识,并传达出法律人性化的进程对于大众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