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单项履约义务
单项履约义务判断方法如下:
1、单项履约义务是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者商品或服务的组合)的承诺或者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2、单项履约义务包括: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企业向客户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者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即该商品能够明确区分。对于某些商品而言,客户可以从该商品本身获益;而对于另一些商品而言,客户可能需要将其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才能从中获益。那么,这些多因素通常标明企业会单独销售该商品等。
2、企业确定商品本身能够明确区分后,还应当在合同层面继续评估转让该商品的承诺是否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彼此之间可明确区分。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比如,销售商品同时提供服务性质保,商品销售同时质保活动未发生,且质保收费在合同层面是明确可区分,服务性质保不属于法定义务。此时,服务性质保可作为单项履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