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证人—会承认错误的律师才是好律师
?《控方证人》是1957年的美国电影,改编自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由比利·怀特导演。电影剧情非常精彩,节奏紧凑,并结合了极富喜剧效果的表达形式,很值得一看。
? 作为悬疑题材和法律题材的电影来说,这部电影是很成功的。很多人都津津乐道于其中案件的反转再反转,其猜不到的结局带给人极大的冲击力以及恍然大悟的满足感。但是,除了电影结局的反转之外,我更想聊聊的是主角律师韦菲爵士的性格特征和其处事风格。
? 先介绍一下本片剧情。知名律师韦菲爵士因为身体原因需要静养,护士要求他严格遵守良好的生活作息并禁止他抽烟。在他刚刚回家休养时,律师梅林带着一件颇有意思的杀人案找到了韦菲爵士,这件案子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有意思的是,最初韦菲爵士拒绝再接耗人心力的刑事案件,但他却为了来客西服口袋中的雪茄而选择听梅林和当事人的讲述。当事人沃尔被指控杀了他新结识的富婆,沃尔坚称自己无罪,请求韦菲爵士为他辩护。
? 沃尔声称,他与富婆的相识是意外的,由于他给富婆推荐了帽子,而富婆又对他发明的打蛋器多加称赞,因此二人熟识,他们经常在富婆的家里见面,但他并不知道富婆对他怀有爱意,还修改遗嘱将8万英镑赠送给他。况且,富婆死的那天晚上,他虽然和富婆见了面,却在富婆的死亡时间段前回到了家,而他手腕的伤口是切面包时不小心割到的。尽管沃尔叙述的一切只有他的妻子克里斯汀作证,但韦菲爵士凭着自己特有的眼镜片测试(利用眼镜的反光照射对方的眼睛,并进行快速尖锐提问)认可了沃尔的无辜,且对这难度极大的辩护案件产生了兴趣,答应为他辩护。
? 根据沃尔的叙述,他的妻子克里斯汀非常爱他,但在沃尔与克里斯汀的接触中,却发现克里斯汀表现得极为冷漠、镇静,并不像在为了深陷谋杀案的丈夫而担忧。在第一次的庭审中,克里斯汀也做出了让人惊讶的发言,她作证沃尔撒谎,沃尔并不是在富婆死亡时间段之前回到家的,而是在死亡时间内到家的,身上带有血迹,向她亲口承认自己杀了富婆。克里斯汀谈及自己在沃尔之前已经有一个丈夫,而她只是为了想在英国稳定生活才和沃尔结婚的。这一举证让旁听的众人纷纷讨论起来。在第一次庭审中,尽管韦菲爵士以极其专业和高端的技巧反驳了很多次对方律师,但警察、富婆仆人以及克里斯汀的证词都对沃尔极其不利。
? 就在所有的证据都对沃尔不利的时候,韦菲爵士收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那个女人声称她有克里斯汀与情人的信件,这些信件中提及了克里斯汀为了摆脱沃尔,和情人远走高飞而做假证。韦菲爵士购买了女人提供的信件,并利用这些信件设计了一个圈套,在最后的庭审上证明克里斯汀是个撒谎成性的女人,并让沃尔获得了清白。
? 如果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显然不够精彩,尽管电影里的韦菲爵士逻辑性极强的辩论让人享受,但这结局依然算得上是平庸,于是有了第一层反转。沃尔当庭释放,克里斯汀与其上去拥抱、庆祝。一个深爱丈夫的妻子的证词显然不能作为丈夫无罪的证据,但一个满口谎话指认丈夫杀人的妻子反而能够证明其丈夫的无罪。因此,克里斯汀演了一场戏,她首先声明自己不爱沃尔,并指认沃尔杀人,然后变装将自己事先准备好的假信件交给韦菲爵士,让韦菲爵士揭开她这个“虚伪”的女人真实面目,从而让陪审团认为沃尔无罪,这一出好戏十分成功,韦菲爵士成为了他们最大的武器。那么,韦菲爵士败了吗?故事结束了吗?
? 当然没有,就在克里斯汀以为自己是最后赢家的时候,另外一个女人出现了,这个女人曾和沃尔一起去旅行社问过豪华旅游套餐,这也曾是对沃尔不利的证据,但沃尔解释只是因为虚荣心,而不是因为他提前知晓自己将有8万英镑的遗产。韦菲爵士信了、陪审团信了,克里斯汀也信了。然而,这的确是假的。沃尔即将揣着8万英镑和这个女人享受豪华旅游套餐,而克里斯汀却因为当庭做假证进监狱呆上几年。深爱沃尔的克里斯汀当场崩溃,女人和沃尔得意洋洋,韦菲爵士在旁观望。那么,克里斯汀败了吗?
? 令人巧妙的情节设定便在于此,克里斯汀一刀捅死了沃尔,就在刚刚结束庭审的法庭上。有趣的是,这把刀是男主声称割破他手腕的面包刀,而克里斯汀注意到这把刀是因为韦菲爵士用眼镜片将光反射到了这把刀上。最终,沃尔被捅死,克里斯汀被逮捕,而韦菲爵士,他即将为被逮捕的克里斯汀做辩护,因为她不是杀人,她是在“审判”。
? 说到这儿,大家应该可以看出电影结尾高潮的密集度,看的时候我真的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作为一部悬疑片来看,这电影的的确确是吊足了我的胃口,它带给我的激动和兴奋足足持续了几个小时。但是,当我冷静下来的时候,我发现在我脑海中一直回想的并不是这部电影结局的三重反转,而是韦菲爵士最后的那些话,即他认为克里斯汀是在审判,而他会为她做辩护。
? 为何?
? 作为一个即将退休的知名律师,他其实是打赢了能称为他职业生涯中最后一起的刑事官司,而且是赢得相当漂亮。倘若他不去为克里斯汀辩护,那么沃尔的这个案子难以翻案,并且他也能够带着所有的荣誉隐退,去郊区的别墅好好享受自己的退休生活,但他却没有这样做。在我的理解中,从他用眼镜片反光到刀片上,到他决定为克里斯汀辩护,这两个选择都是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维护正义的人,且他是一个愿意为了正义而放弃其他的东西的人。
? 回想整个电影,会发现,在一开始,韦菲爵士会接这个案子也是为了正义。他对沃尔进行了测谎,认为沃尔无辜但难以脱罪,于是他选择了为沃尔辩护。在案子执行期间,他会因为案子进展过于顺利而怀疑自己的判断,这份怀疑让他心生警惕。最后,他为了克里斯汀辩护,尽管克里斯汀并不是真正的无罪,但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也算是一个受害者。可以说,从头到尾,韦菲爵士都是一个极富正义感且聪明的律师。他的聪明并不只是指他有着出色且专业的辩论技巧,而是他永远持有着“怀疑”的精神,且他勇于推翻自己的判断,承认错误且做出补救。
也许有人不能够理解韦菲爵士这些做法的可贵之处,我想,大抵是还未认识到人性中真正恶的那一面。我们是普通人时,尚且有时候为了所谓的面子、虚荣心、恐惧、侥幸等去辩解我们的错误,不去改正,反而拼命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无错”。而身为一个知名的律师,在一场人命官司中为杀人犯成功做了辩护,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他可能会受到攻击,会名誉受损,平静的生活会毁于一旦。况且,这个案件证据不足,当事人死亡,只要韦菲爵士不站出来,这个案子便很难翻案,也就是说,他也许不用费太大力气就可以掩盖掉他错误的证据。但他没有,这便是极大的勇气。
因此,这部电影带给我的并不仅仅是一部极好的悬疑片带来的那种满足感和刺激感,而是一种强烈的自我反省需求和自我道德约束。在未来,我也希望我能够直面自己的错误,选择承认并补救,而不是逃避并深陷。